如何申请发明专利
1、前期检索:
审查员在审查每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前都会进行检索,目的在于找出与申请的主题密切相关或者相关的现有技术中的对比文件,以确定申请的主题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同样,申请人在撰写申请文件之前也须检索,目的在于剔除部分没有新颖性的主题,找出影响创造性的现有技术,并有策略地公开本发明与这些现有技术的区别,以及这些区别的引入所带来的技术效果,主动地避免了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提创造性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检索范围,应该至少包括中国、美国、欧洲、日本和PCT专利数据库中的专利文献,以及国内外期刊数据库中的论文文献。
2、撰写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等文件。一般来说,影响专利保护范围的文件是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这两个文件的撰写质量直接关系到申请能否授权,以及授权范围的大小。因此,撰写申请文件时必须慎之又慎,一旦提交申请,一般不能再补加内容。具体到说明书,需公开足够多的内容,达到本领域技术人员从理论上觉得应该不会不能实现的程度。比如,化学领域的专利一般需要记载发明的技术效果,否则会造成公开不充分,直接被驳回。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准备好后,将材料邮寄或面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面交到省知识产权局的办理处,然后等待受理通知书。
4、缴纳专利申请费
接到受理通知书后,在缴费期限内缴纳专利申请费、公布印刷费(有的还需缴纳优先权要求费、申请附加费)。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包括专利局各办理处) 面交,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
5、提交实质审查请求
实质审查程序通常由申请人提出请求后启动,因此,如果申请人在期限那日忘记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则会造成本专利申请视为撤回。另外,申请人还需要在期限内缴纳实质审查费。
6、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
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会给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此时,申请人需要针对审查意见辩解本发明的可专利性,或者修改申请文件后辩解本发明已经满足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答复审查意见书时需要按套路出牌,结合专利法规和证据,以法律语言有理有据地陈述,不能漫无边际地强词夺理,甚至随意修改申请文本。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 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7、办理专利登记手续
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及公告印刷费,领取专利证书。
8、缴纳年费
如果需要继续维持专利有效,申请人必须按时缴纳专利年费。如果不准备继续利用该专利获得收益,可以终止缴纳专利年费。